关于印发《徐州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筹资办法》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0-04-12  浏览次数: 547
关于印发《徐州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筹资办法》的通知
  
徐师大教基发〔2010〕1号
  
  《徐州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筹资办法》已经理事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徐州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筹资办法
    
  徐州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附件:
  
  徐州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筹资办法
  
  为了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促进徐州师范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徐州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捐赠原则
  1.自愿捐赠的原则;
  2.按捐赠方意愿使用的原则;
  3. 互惠互利原则。
  二、捐赠种类
    接受捐赠的种类分为:现金、图书资料、设备仪器等。
  三、捐赠形式
  1.捐赠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进行;校友捐赠可以个人名义或者班级、院系为单位,也可在当地校友联谊会的组织下进行;
  2.捐赠人可以一次性捐资或分次捐资。
  四、捐赠资金用途
  1.资助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2.奖励优秀教师和优秀学生;
  3.资助经济困难的教师和学生。
  五、鸣谢方式
  1.所有捐赠单位的名称、捐赠者的姓名及数额在徐州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上公布,或以其它方式向社会宣传捐赠者的事迹;
  2.对作出特殊贡献的捐赠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情况和个人意愿,对学校古树名木、校园景点、道路、教学楼、标志性建筑以及科研机构、实验室等以捐赠人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命名;
  3.对于提供捐赠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优先开展合作、共建等;
  4.除上述答谢方式外,亦可根据捐赠者意愿,采取其它答谢方式;
  5.捐赠单位和个人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国税局、江苏省地税局联合下发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通知,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六、捐赠方式
  1.直接捐款
  接待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徐州师范大学静远楼1814室
  2.通过邮局汇款
  单位名称:徐州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编:221116
  3.通过银行汇款
  户名:徐州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分行师大支行
  账号:870154873708093001
  4.联系人:梁建平 钱程
  5. 联系电话:0516-83536970,83536971
  
主题词: 捐赠 筹资 办法 通知
徐州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长办公室         2010年4月7日印发
版权所有:江苏师范大学校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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