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70周年校庆文物/教育史料征集公告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01  浏览次数: 1622

校属各单位、各位校友、社会人士:

2022 10 26 日,江苏师范大学将迎来 70 华诞。为更好的传承师大精神,保存珍贵文物/教育史料,丰富校史馆馆藏。现决定启动校史文物和教育史料征集工作。诚望全体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慷慨相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上级领导、社会名流、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讲稿、录音带、录像带、题词、赠言手迹和相关报刊等。

(二)历届校院领导、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著作、手稿、笔记、书信、日记、题词以及奖状、奖品、证书、证章、聘书、任命书、委任状和有纪念意义的工作生活用品实物等。我校团体和师生员工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各级各类奖品、奖杯、奖状、奖章、荣誉证书等。

(三)各个历史时期学校领导班子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专家教授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出版的著作、编写的教材及重要文档、论著、手稿、证书、聘书、工作照片等。

(四)国家、省市级新闻媒体历年来对学校重大事件、活动、人物的报道及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校刊、院刊、校报、学生刊物及各类印刷品等。

(五)校内各单位在学校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1952年至今)形成的具有标志性办学成就的实物、历史文献材料、影像图片及有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照片、实物、书籍、报刊、录音、录像、文件、证书、奖杯等。

(六)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各种赛事等的资料、照片、实物、作品、奖品、纪念品、证书等。

(七)学校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题录,校友返校活动资料等;各个时期的学校印章、校徽、纪念章、校歌、校牌、校标、校旗及印有学校校名的各类实物等。

(八)学校各个时期仪器设备、教具文具、电脑、打印机、油印机、打字机、复印机等设施设备;学校早期教职工主编的教材、专著、译著以及有史料价值的教案、教材、手稿、试卷、教具模型、备课讲义、教学笔记、教研活动记录、学生花名册、成绩登记册等;学校早期的学生证、借书证、成绩单、录取通知书、毕业派遣证、学生作业本、师生往来信件等。

(九)学校各个时期的简报、重要批文、纪念封、信封袋、档案袋、发票、收据、会议纪念品、办公用品等;学生早期使用的饭票、澡票、粮票等各类校内票证

(十)友好单位、兄弟院校或个人赠予学校的纪念品、礼品等学校组织大型活动收到的祝贺函电、礼品物品等。

(十一)知名校友自传、事迹介绍或相关资料、实物、照片等;校友个人创作的绘画、书法、篆刻、摄影、雕塑、曲谱、模型、工艺等作品;校友赠予学校具有保存展出价值的实物等。

(十二)其他有史料价值和文物价值的各类资料与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捐赠者需提供本人相关信息及所捐实物、资料的文字说明,所捐赠实物暂由江苏师范大学档案馆登记珍存,之后有选择移交校史馆珍存。外地捐赠者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邮寄等方式提供,亦可联系档案馆等单位确认校史实物的移交取送方式。

(二)代管与复制。对不便捐赠的珍贵资料、实物,学校可与拥有者签订代保管协议,校史实物所有者保留所有权,学校获得校史资料的留存及使用权,或由图书馆复制后返还原件,复制件在校史馆展出,并标明物件出处。

(三)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它方式。实物资料需有偿交换的,根据个人要求经学校评估后给予一定货币补偿或以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补偿。所有校史实物资料捐赠者、提供者都将获得捐赠证书。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史料文物年限:1952年建校至今。

(二)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日期起,长期有效。

(三)提供的图片等资料需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提供的实物需附实物简介

四、征集工作程序

(一)校史实物捐赠者、校史资料提供者以及校史文物转让者可先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面谈等方式与江苏师范大学档案馆、图书馆、离退休工作管理处、校友联谊会办公室等单位取得初步联系。

(二)学校对文物资料等进行初步鉴定、评估并决定取舍。

(三)对有一定收藏价值的文物资料,学校确认接受捐赠并办理文物资料交接手续,完成校史资料数字化及备份保存流程,将征集的校史文物进行登记入库,分类保存,并择时进行开放展览,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出具捐赠证书。

五、征集途径
  (一)直接送达。直接将有关校史资料及实物交送到江苏师范大学档案馆、图书馆、离退休工作管理处、校友联谊会办公室(疫情期间,鼓励寄送,可自行选择接收单位)。
  (二)信函邮寄。将校史资料或实物邮寄至上述单位。并请附资料或实物的详细说明文字,注明资料或实物提供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三)电子传送。对于能够简单复制的校史资料如照片、图片、聘书、奖状、证书、文稿、音像等,可高清原色扫描、拍照或录制后制成电子资料,通过电子邮件传到上述部门。并请附详细文字说明和提供者的有关信息。
  (四)拜访征集。如因事务繁忙,或因身体健康原因不便外出等,请通过电话联系上述部门,我们将派人登门拜访,做好征集服务工作(视疫情情况决定)。
  (五)线索提供。撰写自己亲历或从他处了解到的相关文物资料信息/线索,可通过纸质信件、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上述部门。对书写不便的老校友、老同志,我们可派有关工作人员前往专题采访(视疫情情况决定)。
    六、奖励办法
  学校将对所有提供校史文物资料者颁发纪念证书(捐赠证书),以致谢忱。对提供具有重大校史意义的实物、资料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七、联系方式
  (一)江苏师范大学档案馆

联系人:贾雪萍
  联系电话:
0516-83656867 电子邮箱:dag@jsnu.edu.cn 邮寄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2号楼501
  (二)江苏师范大学图书馆

  联系人:袁庆东

  联系电话:
0516-83656848 电子邮箱:6019900057@jsnu.edu.c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敬文图书馆120

(三)江苏师范大学离退休工作管理处
  联系人:张晓辉

  联系电话:
0516-83656377 电子邮箱:ltxbgs@jsnu.edu.cn 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解放路321号江苏师范大学离退休管理工作处。

(四)江苏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校友联谊会)办公室

联系人:金炜皓
  联系电话:
0516-83656389 电子邮箱:xiaoqing70@jsnu.edu.cn 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静远楼2103

                                                               

江苏师范大学档案馆

                      江苏范大学图书馆

              江苏师范大学离退休工作管理处

     江苏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校友联谊会)办公室

                      20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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