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学校发展工作学院负责人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9-30  浏览次数: 561

各学院:

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充分挖掘各类社会资源,拓宽发展渠道,统筹发展目标,整合发展力量。经研究决定,各学院需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目标、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研讨交流,为校发展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建议和意见;

2.充分挖掘本单位人才的社会资源,协助校发展委员会拓宽资源渠道;

3.加强学院校友工作,关注校友发展动态,并充分发挥校友资源在学校及学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利用校友资源及社会资源引进各类奖、助学金和办学资金;

4.调动本单位力量支持发展委员会统筹的相关重大项目的校内培育、立项、申报和宣传工作;

5.加强学院与地方政府的合作,积极发挥学院学科专业优势,拓展为地方社会发展服务的渠道;

6.深化产学研合作,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工作。

二、相关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作为负责人,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请于2016109日下班前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发展委员会学院负责人名单》(见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送至发展委员会综合办公室(静远楼2103)。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雯

联系电话:83403806

邮箱:wenwen240911@126.com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发展委员会学院负责人名单.xls  

江苏师范大学发展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1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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