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云华:第一次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5-12-15  浏览次数: 636

2002年到2006年之间的我,用现在比较流行的话说,算是“X丝男一枚。我是乡下来的土包子,高中以前,海阔天空于我而言就是从家里的猪圈喂完食,走到茂密生长的庄稼地。在考上大学,进入江苏师范大学(那时还叫徐师大)之前,我没有手机、从未上过网、见到女生就会脸红,人多的地方会紧张,被老师喊到黑板前做习题,写出来的粉笔字是颤抖的。

就是这样一个土到掉渣的我,入学了。

我修汉语言文学,简称中文。小说和散文里都说,学中文的男生浪漫,但从我身上,擅长从一箩筐好豆子中挑出几粒歪豆子的人拿着放大镜,兴许都找不到一丝浪漫。刚进学校,我在班上的一次英语摸底测试中拿到了第二名。第一名是一个长得特别漂亮的徐州女孩子,又高又白,长发披肩。一天晚自习下课后许久,我把注意力从书本里拽出来,发现教室里只剩下我和她。她恰好也抬头,笑着走过来坐到我对面,问我怎么学外语的。我满脸通红回答她,都是老师教的。她笑得前仰后合。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开始经常等我一起下课,还会从家里带给我她妈妈做的鱼皮花生和糖醋排骨。我没有手机,她就经常打我宿舍电话。冬天来了,我像村里的老人一样爱晒被子,不想两床被子都被偷了。愤怒的我挨个宿舍敲门查看被子的编号,想要抓到小偷,最后被不堪其扰的校友推搡到了楼道上。她知道后,连夜回家带了一床被子给我。再后来,我们一起散步时,她喜欢挽着我,那是我第一次和女孩子这么亲近。徐州的冬天经常下雪,一次我们从山坡上下来,两个人都意外滑倒,顺着山坡滚了一段距离。我用尽全身力气把她拉起来,两个人笑得都快断气了。

最欢乐的时光,大概也就如此了。因为大雪融化,寒假结束,她突然好像换了一个人,不再打我电话,不再等我下课。我有时候鼓起很大的勇气和她说话,讨论功课上的问题,她也只是简单地回答。在我惊慌失措地翻阅记忆,一遍又一遍地寻找自己的过失时,她恋爱了。我没有不高兴,却也没有从心底里祝福。我从未把自己和她在一起的时光与宿舍里那帮明目张胆高调宣布要追谁谁谁的室友分享。这一点既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谁都觉得我们是纯友谊,坏处是直到毕业那年,我才突然开窍当年自己因木讷错过了一个女孩的爱意,若是有室友出出主意,结局或许就不一样。

事实证明,我不仅是一个土包子,而且是一个晚熟的土包子。

我在大学第二年的时候加入了学校里的社团,其中有生命科学学院(当时叫生物系)的原创剧社、校党委宣传部的大学生通讯社、新纪元网站等(现改名为新媒体中心)。社团活动的开展,像如今的各种大型活动一样,也欢迎冠名。那时候,周杰伦正当红,周杰伦代言的动感地带也最受学生欢迎。我穿着过时的文化衫空手跑到中国移动徐州分公司去谈一次晚会的冠名合作。第一次去那么高级的办公室,我在坐电梯时兴奋得忘记了自己来干嘛。接待我的是一个小眼睛的经理,他皱着眉头问我凭什么要给活动冠名。我说,赚钱呀,那么大型的活动那么多人参加冠名肯定有效果。他笑了,又问那你们为什么非要找个冠名商。我回答,也是为了赚钱,你们赚大钱,我们赚活动办完后能够聚在一起吃一餐的小钱。他摇摇头,笑着打量了我半天,让我回去等通知。

第二天,我们收到了喜讯。

那次晚会我记得自己也有参演,扮演一个小品中的记者。我那么胆怯的一个乡巴佬,在舞台上的灯光下却完全进入角色,口若悬河。那是我第一次登台演出,我的双脚没有发抖。如今,我真的成了一名记者,坐在了城市的办公室里,身上的土气却依然没有褪去。一年中,总有那么几次会想到自己的母校。细细回想,我的许多个第一次都在那里完成。第一次谈恋爱,第一次喝酒,第一次拿奖学金,第一次当主持人,第一次学习吉巴特,第一次做公益活动,第一次夜不归宿通宵上网,第一次吃到有虫子的菜,第一次与人商务洽谈,一次又一次的第一次,渐渐把我从土包子的阴影里拉了出来,让我渐渐变成一个热爱生活的人。

这就是大学的魔力,我永生感恩。你看不到这种魔力,但它主宰着一届又一届学子的未来。

(茅云华,我校2006届毕业生,现为新华日报报业集团海门日报社采访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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